作者 | 黑八

6月23日,赵照创作的经典歌曲《当你老了》被判侵权。

法院查实,《当你老了》核心歌词与已故诗人袁可嘉翻译的《当你老了》译本内容高度近似,且未获授权,构成著作权侵权。

法院审理后作出两项核心判决:1、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收录侵权歌曲的实体专辑《赵照》;2、被告赵照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1.1万元,合计11.1万元。

但针对原告提出全网下架歌曲、禁止公开演唱、登报道歉等诉求,法院综合案情未予以支持,线下商业演出演唱该歌曲暂不受本次一审判决约束。

面对这一判决,很多人感慨:判赔11.1万元,违法成本真低。也有不少人抱有疑问:原诗既已公版,翻译作品凭什么受保护?既然被判侵权,专辑也被停止发行,为什么线下商演还允许演唱该歌曲?“改编”的边界在哪里?

网视互联同样带着这些疑惑,咨询了业内法律人士,为大家一一解答。

01

原诗“公版”≠译文“公版”

《当你老了》原诗为《When You Are Old》,作者是爱尔兰诗人叶芝。

1980年代,中国著名诗人、翻译家袁可嘉将此诗译为中文,译作独立发表,享有独立著作权。

2012年,赵照创作歌曲《当你老了》,词作者署名“词/叶芝 赵照(改)”,未提袁可嘉。

赵照为原作者“叶芝”署名,同时强调了自己的二次创作身份。可见,他有版权意识,但是不多。

原诗“公版”≠译文“公版”,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最容易被创作者忽视的法律常识。

叶芝1939年去世,根据各国通行规则,作者死后50年或70年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英文原诗,但这与中文译文毫无关系。

但《著作权法》第15条明确规定:改编、翻译、注释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也就是说,译作是在原作基础上生长出来的新作品,译者对其具体的文字表达享有完整著作权。

袁可嘉1984年去世,其译作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至2054年。

02

“改编”的边界在哪里?

在《当你老了》案件中,法院认定侵权的关键因素是:

1、歌词直接沿用译文的核心措辞和句式,仅做少量增删,本质是复制;

2、未经授权使用,也未在署名中注明译者,侵犯署名权和改编权;

3、以“标注了原诗作者(叶芝)”为由回避对译者的责任。

而合法“改编”应有的姿势应该是:

1、直接从英文原诗出发,自行翻译创作,此时仅需标注原诗作者;

2、借鉴某译本的意境,但在文字表达上做实质性改写,形成独立创作;

3、使用已有译文前,联系译者或其继承人取得书面授权,并正确署名。

03

法院为何不判停止演唱?

这是判决中颇具意味的一个细节:原告要求停止表演和网络传播涉案歌曲,法院全部驳回。

理由在于,《当你老了》的旋律和编曲是赵照的原创,这部分权益独立存在且无可指摘;同时考虑到,歌曲的广泛传播已形成相当程度的公共文化价值。

法院的处理方式是,保护旋律、惩罚抄袭的歌词表达、以金钱赔偿弥补侵权损失,而非一刀切地抹去整首歌。

但这并不意味着赵照今后可以高枕无忧——在取得授权或修改歌词之前,继续表演和传播含侵权歌词的版本,仍存在持续侵权的法律风险。

04

行业警示:音乐人最容易踩的四个大坑

坑一:以为“公版诗”可以随便改编

叶芝的英文原诗公版了,但市面上流传的中文译本并不公版。每一个你能顺手搜到的“优美中文翻译”背后,几乎都有一个活着的译者或其继承人。直接使用,就是侵权。

所以,改编外国诗歌时,要么自己从原文翻译,要么明确核查中文译本的版权状态并取得授权。

坑二:署名原作者,就以为没问题

标注“叶芝原作”的目的是证明自己尊重原诗,但对译者的忽视恰恰构成了对译作著作权的侵害。

事实上,用了谁的文字,就要标注谁的名字,不能只标“精神来源”而绕开实际使用的文本来源。

坑三:误以为“改了几个字”就算独立创作

“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改自袁可嘉的“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改了两个字,但核心意象、句式结构、情感走向高度一致,法院认定这超出了独立创作的范畴。

创作法律不看“改了多少”,看“还剩多少是原来的”。如果改动后的成果仍与原版高度近似,就是侵权。

坑四:侥幸心理——红了再说,出事再补

赵照2012年创作歌曲,2025年才被起诉,中间相安无事了13年。期间,这首歌被莫文蔚、李健等人翻唱,还曾登上春晚舞台。

这让不少人心存侥幸:先用着,出了事再道歉补授权。

而且违法成本确实够低。从金额上看,《当你老了》判赔11.1万,对于一个年营收数百万的知名音乐人而言并不沉重。

但这笔钱背后的象征意义远大于数字本身:一份来自司法机关的正式确认——你用了别人的东西,你侵权了。

这也让这首发行十几年的成名金曲,有了一个无法消除的法律污点。

05

这是集体性的版权盲区

《当你老了》案并非孤例。在华语音乐史上,将外国诗歌,尤其是叶芝、聂鲁达、泰戈尔的作品,谱曲演唱,几乎是一种默认的创作方式。大多数创作者从未想过中文译本也有版权。

这种集体性的版权盲区,根源在于,大家都这么做,潜规则变成了“正当性”来源。

但惯例不等于合法,集体侵权只是让责任更分散,并不会让侵权行为本身消失。

赵照在庭审中提交了道歉信,这说明他并非恶意侵权,只是对“翻译作品也受保护”这件事认知不足。

可是,如果不是法院判决,我们很能想象,这首传唱十余年的经典歌曲,歌词里藏着一个十多年都没人追究、直到法院宣判才被正视的侵权漏洞。

《当你老了》败诉了,但我们不禁想问:整个华语音乐界,还有多少首歌,正在用着某个未被标注名字的人的句子?

要明白,版权这件事,从来不会因为没人追究就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