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二點半,

柯文哲的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四罪合併判刑17年。

這是很重的判決,

因為超過十年,

依現行法律,

柯文哲喪失選舉權力,

等於對柯文哲宣布「政治性死亡」。

柯文哲還可以上訴,

依照判決書內明顯的漏洞。

高明的律師至少可以在二審打掉13年,

17年扣除13年,

真正的法律判決是4年。

不過二審還得曠日費時,

準備程序、審理、言詞辯論,

等待结果出爐,

至少得拖到一年以後,

也就是柯文哲將與2028年大選絕緣。

上面的一段話,

很多人一定看得一頭霧水,

我簡單說明一下。

一審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

但收賄要有証據,

不能隨意指摘。

綠媒過去一年多,

講的最為繪聲繪影的 ,

就是Excel檔的「小沈,1500」,

綠營說這就是柯文哲收賄1500萬。

但一審法官認為証據力不足,

不能做為收賄的實槌証據。

可是上面的政治壓力排山倒海,

法官也必須對其有所交待,

否則難免禍患無窮。

法官最後竟用威京集團捐給民眾黨的210萬來充數。

問題是這210萬,

是給民眾黨的合法政治獻金,

而且指明是給黃珊珊選台北市長用的。

錢既不是給柯文哲,

又是合法的政治獻金,

卻被移花接木成為柯文哲收賄,

然後據此判了13年。

這是100%不合邏輯,

到了二審只怕會被推翻。

扣除這13年,

最高刑期只剩下4年,

其實4年的判決內容也是漏洞百出,

但這裡只講重點,

以免失焦,

反而模糊了真相。

我判斷法官的想法,

他既迫於政治壓力,

不得不違背司法良心,

但仍留下明顯漏洞,

供柯文哲二審平反。

這就是腐敗官場常見的「平衡術」,

別以為民主法治社會一切公平正義,

這種口號聽聽就算,

真信它就幼稚了。

只不過法官畢竟是司法中人,

他沒有讓柯文哲「法律性死亡」,

卻斷送了柯文哲的政治之路。

不過這樣也好,

柯文哲與2028大選絕緣,

但他仍可大力促成藍白合,

為2028大選做造浪者。

好歹終結掉賴清德2028連任之路,

屆時柯文哲二審平反,

然後推薦個包青天式的監察院長,

什麼仇都報了,

什麼冤枉也都洗清了。

一審宣判後,

柯文哲在國際記者會上表示,

他對賴清德喊話,

他說「我不會投降,不會屈服」。

不知今夜賴清德能否安心入眠,

人世間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報應會遲到,

但絕對不會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