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

近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发布《致科研界公开信》,宣布2027财年起全面收紧科研资助规则,禁止其经费与美国政府多部门受限名单内的中国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合作。此次美国在基础科研合作领域推出的又一关键限制性举措,迅速引发全球科技界与产业界的广泛关注。

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到,这一政策标志着中美科技竞争从技术封锁、供应链限制,进一步延伸至基础科研合作的底层规则重构。美国正将分散在多部门的受限名单打通整合,以“国家安全”为名切断两国科研人才、学术成果的正常流动。未来中美科技博弈将在基础创新、人才流动、规则制定等维度持续深化,科研合作的门槛与合规风险将大幅抬升,全球科技产业的创新协作格局也将迎来深度重塑。

走出去智库长期深耕中美科技竞争领域的前沿研究,覆盖政策解读、合规研判、产业趋势分析,深度追踪美国各部门科技管制规则的迭代逻辑,可为出海科技企业、涉外科研机构提供定制化的风险评估、合规体系搭建与应对方案咨询,助力相关主体在复杂博弈环境中守住科研合作安全边界,稳妥拓展国际创新协作空间。

美国对华科技政策有哪些趋势?今天,走出去智库(CGGT)刊发一篇分析文章,供关注美国对华科技政策的读者参阅。

要点

1、新政策不仅针对合作机构,也进一步约束科研项目负责人。

2、此次政策也意味着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科研安全理念发生明显调整。

3、这一调整也与特朗普政府以来美国国防部持续强化科研安全管理的方向保持一致。

正文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日前发布《致科研界公开信》宣布,计划自美国2027财年起实施新的科研资助政策,禁止使用国家科学基金会经费与美国政府受限制方名单(Restricted Parties Lists,具体名单见文后附录)中的机构开展合作,包括其中涉及的部分中国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实体及其雇员。这意味着,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在科研合作管理上,将由此前针对具体项目逐案评估风险,转向原则性禁止与相关受限实体开展合作。

根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发布的公告,今后凡使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资金的科研项目,不得与美国政府受限制方名单中的机构开展合作,也不得与这些机构的雇员共同实施相关研究。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表示,美国政府已认定这些机构基于国家安全及其他外交政策因素需要受到限制,因此联邦科研经费将不再支持与其开展合作。

公告同时明确,新政策不仅针对合作机构,也进一步约束科研项目负责人。获得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项目的高级和关键研究人员(senior and key personnel)不得:

▪在受限制机构担任职务或兼职(holding appointments or positions);

▪接受受限制机构提供的科研经费或研究支持(receiving research support);

▪与受限制机构共同开展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的科研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此次公告并未单独公布新的限制机构名单,而是直接援引美国政府现有多个部门发布的受限制方名单作为适用依据。这意味着,只要相关机构被纳入这些名单,无论其属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还是其他科研实体,都将受到新政策约束。

美国媒体认为,这项政策反映出美国国会共和党近年来持续推动收紧中美高校和科研合作的政策取向。部分美国议员认为,两国科研合作可能促进中国军事和先进技术发展,因此主张进一步限制联邦科研资金涉及相关合作。

美国国会众议院“美中战略竞争特别委员会”主席约翰·穆勒纳尔(John Moolenaar)对这一政策表示支持,称其“值得肯定且符合常识”,认为这一举措将有助于保护美国纳税人资助的科研创新成果。

穆勒纳尔表示,禁止联邦科研资金用于与被认定涉及国家安全风险或侵犯人权的中国机构合作,是一项直接且合理的措施,并认为其他联邦机构也应效仿美国国防部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做法。

此次政策也意味着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科研安全理念发生明显调整。就在两年前,该机构仍主要依靠名为“可信研究——保障与透明框架”(Trusted Research Using Safeguards and Transparency,TRUST)的科研安全机制,对科研资助申请逐案评估潜在国家安全风险,并试图在科研安全与国际科技合作之间保持平衡。

时任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科研安全主管、现兼任代理幕僚长的丽贝卡·斯派克·凯泽(Rebecca Spyke Keiser)当时曾表示,美国应在加强本国科研投入的同时,继续鼓励建立在原则基础上的、互利共赢的国际科技合作。她还曾指出,如果一味追求科研安全“零风险”,美国将难以继续保持全球科技创新领先地位。

不过,随着此次新政策出台,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已由此前通过风险缓释措施管理科研合作风险,转向全面禁止使用国家科学基金会经费与美国政府认定存在较高风险的机构开展合作,显示美国科研安全政策进一步趋严。

报道认为,这一调整也与特朗普政府以来美国国防部持续强化科研安全管理的方向保持一致。美国国防部今年1月更新科研安全计划,其背景之一是美国国会众议院“美中战略竞争特别委员会”于2025年开展的一项调查。

该委员会称,在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共发现约1400篇涉及中美科研合作的学术论文,其中超过700篇、约占一半,与中国国防科研和工业体系相关机构存在合作关系。上述数据被美国国会议员作为推动进一步收紧科研合作政策的依据之一。

针对美国最新政策,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发言人刘畅表示,中美科技合作本质上是互利共赢的,符合两国共同利益。他表示,希望美方有关机构能够采取更多有利于促进中美科技交流合作的举措,而不是朝相反方向发展。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表示,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目前仍可就新政策提交咨询意见,相关规定计划于美国2027财年正式实施。


附录: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公告附录A涉及的美国政府受限制方名单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在公告附录A中明确指出,新政策所称“受限制实体”并非由该机构单独制定,而是援引美国政府现行多个部门发布的受限制方名单,主要包括:

1. 美国国防部(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21,NDAA FY2021)第1260H条相关名单

▪《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9,NDAA FY2019)第1286条相关名单

2.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

▪实体清单(Entity List)

▪军事最终用户清单(Military End User List)

▪被拒绝人员清单(Denied Persons List)

3. 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OFAC)

▪第14032号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14032)附件名单

▪非特别指定国民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名单(Non-SDN Chinese 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 Companies List,NS-CMIC List)

4. 美国国务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

▪禁止出口对象名单(Debarred Parties);

▪防扩散制裁名单(Nonproliferation Sanctions)

5.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

▪《安全可信通信网络法》(Secure and Trusted Communications Networks Act)规定的覆盖设备与服务名单(Covered List)

6. 美国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DHS)

▪《防止维吾尔强迫劳动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UFLPA)实体清单(UFLPA Entity List)

7.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

▪暂扣放行令及调查裁定名单(Withhold Release Orders and Findings)

上述名单将共同构成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实施新科研合作政策的适用范围。凡被列入相关名单的机构及其雇员,原则上均不得参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

来源:合规小叨客